發文作者:chhsin123 | 2010/03/30

Allowed to Leave Canada

自願離境

David Hsin

新聞繼續發酵

這個新聞果然不是蓋的!保證加拿大的邊境服務署(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 CBSA)做夢也想不到:每年總會有兩三萬人次的「依法」拒絕入境的情況,竟然會遇上需要對方總統與外交部長出面關切的「大場面」?

不但如此,新聞繼續發酵,各式各樣的意見與經驗分享都浮出檯面了!請見以下聯結:

不尊重人權 過海關像上戰場 (3/30/2010)

http://van.worldjournal.com/view/full_van/6883542/article-不尊重人權-過海關像上戰場?instance=bc_bull_left1

海關「一就是一」 有什麼不對?(3/29/2010)

http://van.worldjournal.com/view/full_van/6874632/article-海關「一就是一」-有什麼不對??instance=hotvan

入境要問俗 否則就別來 (3/29/2010)

http://van.worldjournal.com/view/full_van/6874642/article-入境要問俗-否則就別來?instance=hotvan

看不下去的一群加籍台灣人 (3/28/2010)

http://van.worldjournal.com/view/full_van/6869580/article-看不下去的一群加籍台灣人?instance=bcnews2

公正的國家 保護守法的人 (3/27/2010)

http://van.worldjournal.com/view/full_van/6863300/article-公正的國家-保護守法的人?instance=bcnews2

加國華裔文化、邏輯 大不同 (3/26/2010)

http://van.worldjournal.com/view/full_van/6849974/article-加國華裔文化、邏輯-大不同?instance=bcnews2

不爽怎麼辦?

的確,每一個人都喜歡被他人尊重,而不喜歡那種被輕視,甚至是侮辱的感覺,這應該是我們對此新聞持任何不同意見的人,都可以同意的看法吧?

以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來看,加拿大的邊境服務署的人員,跟各國公務員一樣,不可能都是百裡挑一的「最適」人才,服務心態與形諸於外的態度也不會讓人完全滿意。面對此一現實,我們可以跟「表姊」說的一樣:我們不敢來,我們甚至不要來,我們乾脆「不屑來加拿大」算了!

自願離境同意書!

你們曾經簽過李女士所簽的「自願離境同意書」嗎?可能很少人會有類似的經驗吧;我在近30年前,就在尼加拉大瀑布(Niagara Falls)那邊的加拿大邊境,跟李女士一樣,不得不簽下一張「自願離境同意書」,灰頭土臉地「自願離境」回到美國!(因為我當時是從美國過去的)

當年我是被公司派往美國鋼鐵公司的兩個鋼廠受訓,第二站我到了匹茲堡,計劃利用週末跑一趟尼加拉大瀑布;美鋼的工程師表示我必須到對面的加拿大觀賞,才可見尼加拉大瀑布壯麗的全貌,然我並沒有加拿大的簽證,結果那老美跟我保證無須簽證就可進入,因為加拿大想要賺觀光客的錢!

因此,我信以為真,在週五晚上就搭了灰狗巴士前往紐約州的水牛城。在1981年7月的一個早晨,我終於抵達那如雷貫耳的Niagara Falls,我也依那言之鑿鑿的老美的吩咐,從聯結美加兩國的彩虹大橋(Rainbow Bridge)隨著眾多金髮碧眼的觀光客前進加拿大。

在橋的那一頭,加拿大的一名官員把我叫住,要看我的護照;大事不妙,他竟然問我:簽證在那裡?他聽完我的解釋(我的老美同事告訴我「不須要簽證」)之後,勃然大怒!這下子我知道了一件重要的事實:老美說的話也不見得正確!但是,這個覺悟稍微慢了些,我需要先對付這個加拿大官員。

Rainbow Bridge

http://en.wikipedia.org/wiki/Rainbow_Bridge_(Niagara_Falls)

後來,我跟李女士一樣,簽下一張「自願離境同意書」,從那兒來,就回那兒去!不同的是:李女士搭乘飛機,我則仍用兩條腿,沿著象徵美加友誼的彩虹橋自動離境。

不過雖然感到挫折與難堪,但我選擇不生氣。我不生那老美同事的氣,也不生那加拿大官員的氣,我反而感謝上帝:感謝祂給我這個機會踏上彩虹橋,可以從橋上看到一些難忘的美景,收穫不算小!

把握上帝賜給我難得的機會,在那個夏日,從橋的那頭回來以後,我暢遊了尼加拉大瀑布,在上帝創造的壯觀美景中,度過了一個美好的週末。

十年之後,我與時任「台東基督教醫院副院長」的林淳明弟兄聯袂前往美國明尼蘇達州立大學進修醫院管理,課程結束後一起前往加拿大的安大略省,拜訪林兄的表哥。後來表哥帶我們去了一趟尼加拉大瀑布,我又有一領悟:十年之前那老美說的也不是完全不正確,真的是在加拿大這邊觀賞,才更可體會尼加拉大瀑布的壯麗!

《1991再訪曾遭遣返之地》

自重自立自強

有人表示應該「據理力爭」,也有人表示應該「入境問俗」,結果我們幾乎要吵翻了天,加拿大邊境服務署的人卻依然老神在在,繼續喝他的咖啡,吃他的甜甜圈,絲毫不受影響。

怎麼辦?我們要堅持到底,吵到不共戴天,氣到胃潰瘍?還是我們要參考參考他人的想法,也想一想自己可以做些甚麼來面對挑戰,來趨吉避凶?

我們祖先早已留下許多寶貴的生命經驗,可以帶給我們幫助;例如這一段話:「人必自重,而後方為人之所不能輕;人必自,而後方為人之所不能移;人必自強,而後方為人之所不能弱!

下面是我們台灣外交部領事局的網站資訊,或許可以給我們如何「自重、自立、自強」的參考吧?

一般國人短期入境加國(國際機場)應注意事項:

1. 入境前,應先填妥入境單(http://www.cbsa.gc.ca/E/pbg/cf/e311/README.html),同一家庭填寫一張即可,十六歲以上者須簽名確認,並請審慎勾選「入境目的」 。

2. 請勿攜帶違禁品並遵守相關規定(請參閱:一般物品或(及)輸入許可http://www.inspection.gc.ca / http://www.cittes.ec.gc.ca / http://www.cbsa-asfc.gc.ca/contact/menu-e.html)。

3. 接受加國國際機場第一線海關官員詢問(請先準備好您的護照、加國簽證,依序排隊,接受詢問):倘您持公務或外交護照,請走公務(外交)通道,並簡要告知入境之目的為公務(Official visit)及預定停留之地點及回程日期;倘您持普通護照入境,目的是觀光,請走一般入境旅客通道,並注意:

o        聽不懂英文時,可以要求中文翻譯;

o        攜有年齡在16歲以下之孫(侄)或他人之子女時,應出示該童之身分文件及其父母委託(同意)書。

o        簡短說明您在加國停留期間的經費來源(食宿交通)、停留地點及回程日期

o        您在加國有朋友提供經費來源及出遊計畫,應提供連絡資訊,以供查核

o        您是單身的適婚女子,說明的內容應避免引起加方認為您可能入境加國尋找結婚對象而取得身份…等可能。

4. 接受加國國際機場第二線移民官員之詢問(選項):如果您的入境之目的是,申請長期居留、就學、工作、或想在加國停留期六個月以上,或第一線海關官員認為有必要進一步確定時您都必須接受第二線移民局官員之複審。答詢時,宜注意:
o        你必須是護照真正持有人。

o        你有合法的入境簽證。

o        如果您是短期觀光客:加國移民官可從您的經濟來源、入境目的、停留期限、旅行計畫、離境日期、在台灣及加國的朋友、您在台灣的職業…等綜合判斷,確認您沒有長期居留加拿大或設法取得身分,逾期不歸;您健康狀況也不會給加國社會安全資源造成長期之負擔。

o        如果您是申請長期居留身分、來加國工作及求學者:加國移民官將從您所持之證件(移民、工作、求學)及答詢所獲之相關訊息,確認您所持簽證種類與入境之目的相符,不會損害加拿大國家利益及不違反相關法令。

o        答詢時,應態度從容,內容簡短、合理。必要時可配合要求,提供證明文件;應避免眼神飄忽或顯出急切或緊張之情緒。如果聽不懂英文時,您可以表示Chinese, No English,並要求中文翻譯;倘會錯意或擬修正答覆內容時,應表示Sorry,I don’t understand your question。

5. 如果遭加國拒絕入境時,您應該知道的權利與義務:

1.    依據國際慣例,您應尊重加國簽證及入境許可之主權行為;不可強行要求入境。

2.    加國移民局會由移民官員或透過翻譯,向您說明渠遭拒絕入境之理由,並詢問您是否自願離境。

3.    如果您同意自願離境,該局會提供「自願離境書」(Allowed to Leave Canada),請您簽字,您就可以等候最近之班機返國;不會留下記錄,事後仍可持有效簽證,重新入境。

4.    如果您不願離境,或者您同意離境但必須在機場移民局之拘留室過夜候機時,移民官會都問您要不要聯繫我國之駐外使領館(Right of Consul)。此時,您應該立即同意並簽字,始能與本處連絡,以便儘速與您的家人連絡。

5.    如果您不願離境,將在四十八小時內出席移民局聽證會:倘法官仍維持該局拒絕入境之裁決並從輕簽發「離境命令」(Departure Order)後,您必須在三十天內離境,事後才可重新入境,如果您不在三十天內離境,該命令將自動轉變為「遞解命令」(Deportation Order),除非獲得簽證官之書面許可,將終身不得入境加國。但,倘若法官仍維持該局拒絕入境之裁決並簽發(或該局逕行簽發)一年(或兩年)之「限制命令」(Exclusion Order)時,您將在一年(或兩年)內,除非獲得加國簽證官之書面許可,否則不得入境加國;再入境時,並應備妥上述書面許可,以供加國海關或移民官員查核之用。未遵守者,將遭以「遞解命令」(Deportation Order)驅逐出境,除非再獲得簽證官之書面許可,將終身不得入境加國。

( 上述資料出自:http://www.boca.gov.tw/fp?xItem=534&ctNode=32&mp=1 )

發文作者:chhsin123 | 2010/03/20

入境加拿大會很困難嗎

親友都不敢來加了嗎?

David Hsin

這個新聞引起很多加國的台灣移民重視,但令人難以想像的是,竟然也引發了台灣立法院的委員諸公的砲聲隆隆,甚至連馬總統都需要講講話了!

是甚麼要聞呢?就是有一台灣女士李春花來加旅遊,結果在溫哥華機場遭盤問後,被原機遣送回台,而引起軒然大波。請見以下聯結:

加國海關惡整 台婦女含淚遭遣返 (媒體標題)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00317/2889982.html

加國刁難羞辱 台婦:不會再去 (媒體標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18/today-life7.htm

李春花事件 總統指示外交部嚴正交涉 (媒體標題)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130502×132010032000860,00.html

此事經過立法委員砲轟,外交部長也出面呼籲,顯然也引起加拿大方面的 關注,CBC的廣播電台的黃金時段「晨間訪談」節目,居然也越洋專訪李春花女士(台加文化協會理事長王傑生現場翻譯),播出後有許多正反不同意見的迴響。

3/18/2010 CBC電話越洋專訪當事人

http://podcast.cbc.ca/mp3/bcearlyedition_20100318_29402.mp3

根據報載:李春花女士住在溫哥華的表姊劉細金17日表示,當初是因怕表妹獨自過海關碰到麻煩,才教她說是來找朋友,未料因此引發更大問題。劉細金女士向記者表示:原本許多朋友都說要來溫哥華看她,聽說這一事件,都不敢來了!

表姊:親友都不敢來加了 (媒體標題)

http://van.worldjournal.com/view/full_van/6758026/article-表姊:親友都不敢來加了?instance=bcnews2

我們的親友真的都不敢來加了嗎?可能見仁見智吧;加拿大入境會很困難嗎?這倒是眾說紛紜!那麼換一個問題:加拿大是否不歡迎觀光客呢?相信絕非如此吧!

從某台灣小姐,到知名電影導演,很多人都表示以前在入境加國時,曾經遭受到非常不合理,甚至是粗暴的對待!因此,李春花女士的感受,畢竟不是個案。可是,若是想要加國應我方的要求,而立即加以「改善」、「道歉」,或是「賠償」的話,恐怕還是相當的困難吧?

脅迫李春花? CBSA否認 (媒體標題)

http://van.worldjournal.com/view/full_van/6784938/article-脅迫李春花?-CBSA否認?instance=bcnews

我們平心靜氣地思考一下,面對此一事實(在入境加國時可能會遭遇李女士的類似對待),其實我們可以有兩個選項;一個選項是:這世上還有數以百計的國家可去,山明水秀的風景,不是只有在加拿大才有;你不一定非來加拿大不可,是不是?那我們可以考慮改去其他地方吧!不來加拿大,不就省得受氣?

不過還有另一選項。因為在入境加國時,好像也不是百分之一百地會受氣,我們似乎可以研究看看:如何可以盡量避免發生李女士的困擾與難堪?因為,「入境」其實只是幾分鐘的事情;跟進來加國之後,「親友歡聚」的喜樂,,「賞花觀景」的愉悅相比的話,「入境」的手續,實在是相當小的「成本」吧!

因此,對於希望來加拿大探親訪友兼旅遊的同胞,我們有一些淺見提供參考:

誠實為上!

千萬不要期望藉由「避重就輕」,來減少自己的麻煩,因為萬一被懷疑的話,會越描越黑!探親訪友,就明說探親訪友,特別是入境當日,若是準備住在親友家的話,一定要明告此行主要目的是「探親訪友」!不要扯太多,尤其是我們自認為「英文程度不錯」的同胞,千萬不要把移民官當做練習英文或秀你英文的對象!如果你發生「前言」不搭「後語」的情形的話,英文流利不流利都無濟於事了!

我們需要知道一件事:即使是加拿大「部長級」的官員,在機場也毫無特權,只要言行失當,就會落得「公開道歉」的下場!如下列的報導:

機場言行失當 巴雷賓道歉 (媒體標題)

http://van.worldjournal.com/view/full_van/6784896/article-機場言行失當-巴雷賓道歉?instance=bcnews

妥善準備!

不論你英文程度如何,最好將「親友的英文姓名、地址與聯絡電話號碼」事先寫在一張紙上,屆時奉上當做輔助資料,以免結結巴巴地引起移民官懷疑!

至於行李的內容,不是不能帶禮物,而是需要將單價超過60加元的禮物加以誠實申報,再依規定繳交相關稅款(網頁上的資料是如此說明:You can import gifts for friends into Canada duty- and tax-free as long as each gift is valued at CAN$60 or less. If the gift is worth more than CAN$60, you will have to pay duty and taxes on the excess amount. You cannot claim alcoholic beverages, tobacco products or business-related material as gifts.);若你攜入或攜出超過一萬元加幣(或等值外幣)的現金、旅行支票,務必申報(網頁上的資料是如此說明:If you are importing or exporting monetary instruments equal to or greater than CAN$10,000 (or the equivalent in a foreign currency), whether in cash or other monetary instruments, you must report the amount to the CBSA when you arrive or before you leave Canada. For more information, please refer to the publication called Crossing the border with $10,000 or more? that is available on the CBSA’s Web site under “Publications and forms.")。

有關入境相關規定,可參考下述官方網頁:

Information for Visitors to Canada and Seasonal Residents

http://cbsa-asfc.gc.ca/publications/pub/bsf5082-eng.html#s2x7

主動申報!

我在以前每年數次往來於台加兩地時,回到加拿大的例行必要準備工作是:列妥一張清單,詳細列出攜入加國的物品項目(購自台灣或親友饋贈),數量與單價、合計總值(台幣金額與換算成加幣的金額),夾在入境證件內,到時候將證件、機票與攜入物品清單一併交給移民官審核,可望減少很多不必要的猜疑與麻煩!

不卑不亢!

在心理上要做好思想準備,不要讓刻板印象佔據心頭!「見到洋人就矮三分」,實在沒必要!但是「自我膨脹、趾高氣昂」,也是自尋煩惱的根源!不卑不亢,才是正道。

The Spring is in the air! 春天已經來到卑詩省了!歡迎大家參考上述建議,在機票漲價之前,安排一趟卑詩之旅吧!

附:卑詩省官方中文旅遊網站

http://www.hellobc.tw/zh-TW/default.htm?SI=1

發文作者:chhsin123 | 2010/03/10

溫哥華冬季奧運後記之二

溫哥華冬季奧運後記之二

David Hsin

為避免因為冬奧而車輛賽爆市區,溫哥華市政府對進出Downtown的交通事先做好管制措施,因而使Downtown的車輛減少很多,感覺相當不錯!

低陸平原大眾運輸系統的新成員:Canada Line

加拿大線(Canada Line),我來了!我終於來了!(怎麼好像歡迎哪位爺爺的說法?)這要感謝正煇和燕君這對伉儷,要不是他們邀約我們一起去溫哥華Downtown,來感受冬季奧運的氣氛的話,我們至今仍然沒有機會去「親眼見到、親身體會」這條花了我們加拿大納稅義務人好多的銀子,而建成的一條捷運支線。

以前在大溫地區,捷運系統只有「東西向」的路線,而「南北向」的大眾運輸系統主要是「公車」。特別是從我們白石要到溫哥華Downtown,只有搭乘公車,或是自己開車。99號高速公路的隧道(聯結三角洲與列治文),常常成為大塞車的瓶頸;而由列治文進入溫哥華之後,也常常走走停停,要與諸多紅綠燈奮鬥一番,才能好不容易地到達Downtown。然後,你還需要面對那高不可攀的停車收費!因此,351號的公車成為我們鄉下人進城的首選交通工具。

加拿大線(Canada Line)終於在2009年8月17日來了!使大溫地區南北向的交通動線上,多了一條快速便捷的捷運系統服務南來北往的民眾。可是我們白石很多老人家並不高興,因為他們以前只需要搭乘351號的公車,雖然路上可能會碰上塞車(在高速公路),和許多紅綠燈(進入溫哥華),但是無需「轉車」,就可以直達Downtown。

現在他們麻煩大了:必須搭乘351號公車,先到列治文的Bridgeport捷運站,再轉乘加拿大線捷運;在上下車與進出站之間的轉進轉出,對老人家而言,實在是一件費時又費力的苦差事!更別提當風雨(或風雪)交加的日子,「轉車」這檔子事確實徒增他們困擾與不便!雖然他們在定案前的公聽會上砲聲隆隆,大聲疾呼,但形勢比人強,最終還是變成白石地區不願見到的結果:351號公車不再直接進城,只載我們去Bridgeport捷運站!然後,你需要自行換車。

我們在Bridgeport上了捷運北行,過菲莎河,因為是走高架,視野佳,景觀棒!

在Marine Drive與Cambie路口的捷運站。(遠方山上有白雪覆蓋的地方,就是冬奧比賽場地之一)

現在有了加拿大線,使大溫地區的捷運系統,增加了19公里的路線長度;增設了16個車站,其中9個車站在溫哥華,4個車站在列治文;另外3個車站,是設在Bridgeport前往溫哥華國際機場的專線上。

Map & Travel Times

http://www.translink.ca/en/Rider-Info/Canada-Line/Map-and-Travel-Times.aspx

Fare Zone Map

http://www.translink.ca/en/Schedules-and-Maps/Fare-Zone-Map.aspx

過了Marine Drive之後,從Cambie就進入地下,通往後面的8個站的路線,都是不見天日了。(8個站分別是:Langara-49th Ave、Oakridge-41th Ave、King Edward、Broadway-City Hall、Olympic Village、Yaletown-Roundhause、Vancouver City Centre、Waterfront)

坐在最前方,可以看外面,也同時看裡面。

加拿大線的車站,裡面有以冬季奧運為題材的廠商廣告。

不知道是否怕被「反奧運」的人破壞(他們在溫哥華,這次曾經打砸有販賣奧運商品的百貨公司櫥窗的不良紀錄!),結果奧運聖火台竟然以鐵絲網圍住,不讓人接近,連照個相也很不方便,以致被民眾和媒體罵翻了!

後來有設法改善,但我們在2月17日去拍照的時候,還是隔著鐵絲網好像「探監」似的,來「關心」奧運聖火台。你看,「探監」的人還真不少!

奧運聖火。

街頭隨處可見原住民圖騰藝術品。

在玻璃帷幕反映出來的建築物,是溫哥華Downtown的重要地標「The Fairmont  Hotel Vancouver」;以前跟我同學、同僚與同事多年的老K(金崇仁君),曾被中鋼派來溫哥華半年,據稱就是下榻於此間超有名的旅館,乖乖,半年!

典雅的Hotel Vancouver。

http://www.fairmont.com/hotelvancouver

另一個溫哥華Downtown的重要地標「Vancouver Lookout」。

http://www.vancouverlookout.com/

在街頭也有一些「道具」,可以讓小朋友來體驗奧運比賽的感覺,相當貼心與溫馨。

在溫哥華美術館後方的TD大樓的玻璃帷幕上,有巨幅的結合溫哥華冬奧標誌、吉祥物與贊助廠商的廣告,極為醒目。

玻璃帷幕冬奧廣告。

連加拿大郵局的街頭郵筒都換上了新妝,相信是為奧運的緣故吧?因為素里跟白石的郵筒還是老樣子。

冬奧的維安工作是一大挑戰,加拿大軍方也支援這次的維安工作;看到一架軍方的直昇機,飛越奧運聖火台上空。

龐巴迪公司(Bombardier)特別支援輕軌電車,來往於奧運選手村與溫哥華的重要景點「Granville Island」之間,免費提供遊客搭乘。

http://www.granvilleisland.com/

歡迎大家來溫哥華,沒有冬奧的溫哥華也是很讚的!

補註說明:可能有人要問:冬奧、冬奧,為何都沒有看到比賽的鏡頭?這就需要請多鑒諒了!因為大家不知,門票高貴!觀眾奇多!熱門的冰球決賽,美加之戰,一張票可以讓我們老兩口吃上半年啊!我們在家舒舒服服地坐在沙發上,觀看直播,跟現場的觀眾一起為加拿大隊加油。因此,沒有賽事的照片,甚歉!

發文作者:chhsin123 | 2010/03/09

溫哥華冬季奧運後記之一

溫哥華冬季奧運後記之一

David Hsin

溫哥華的冬奧,平安落幕。雖然因為溫暖的天氣讓大家緊張了一陣子,但是感謝上帝,終究順利地進行了各項賽事,甚至加拿大也出人意外地得到好成績,皆大歡喜。

Robson街頭遊人如織。

有蔡姐助妳一臂之力,阿美妳的金牌在望了!

這個阿姨在做甚麼?

叔叔你需要人幫忙嗎?

白石姐妹花。

很多人在Robson街上排隊,原來可以上去騰空飛越幾條街道,享受那騰雲駕霧與速度的快感。難怪要排上4至6個小時,也心甘情願!

注意,即將「起飛」。

兩位從我頭頂上空「飛越」的幸運兒。

即將飛抵「終點站」。

美國於1952年1月14日首播的《今天》(Today),也被稱為《今日秀》(The Today Show),是最早的晨間電視新聞和脫口秀節目,後來在美國及全世界跟進出現了許多同類型的電視節目。該節目也隨冬奧的舉辦,進駐溫哥華。

聯合主持Today的主持人,包括Matt Lauer、Meredith Vieira、Al Roker等當紅主播,出現在溫哥華街頭。

在Robson街上有一家賣可麗餅的聞名遐邇,下面的兩張照片,可以看出一二:

在溫哥華Downtown的Robson街是遊客必訪之地。

除了可麗餅之外,Robson街上有很多有趣的商店,

有意思的人物,

和這輛超酷的汽車可看!

只有一個字:酷!

還有一個字:怪!

再有一個字:Why?

台灣的參展

溫哥華的冬奧除各項賽事之外,更隆重舉辦了冬奧藝術節;其中有許多表演活動,也有視覺藝術展覽活動,當中有一些廣受好評的展覽是來自台灣的參與。

冬奧藝術節的Lunar Fest活動,展示了華人農曆新年的慶典文化;據了解,是由台灣與溫哥華各一千多位小朋友,透過手繪的彩繪燈籠,來傳達小朋友們對「保護地球」的心意及「文化特色」的創意。

從1月22日至3月21日,於溫哥華Downtown的Granville街(在Robson街與西 Georgia街之間的路段)有上千個燈籠展出。我們走在溫哥華Downtown,就可以看到有若台北燈節的「燈籠森林」景色,蔚為奇觀。

大家在「燈籠森林」下輕鬆徜徉。

五彩繽紛的小朋友佳作。

看得出來哪些是台灣或是加拿大的小朋友的作品嗎?

當中至為引人注目的,是燈籠森林的主燈,它是一個圖騰燈柱,由台灣與加拿大的藝術家共同創作,將加拿大的鮭魚與台灣的飛魚等各自獨特的文化元素,融入表現於巨型圖騰燈柱上面。

上面有註記:「來自台灣的小朋友」、「台灣的傳統」

白石冬奧考察團2月17日在圖騰燈柱前留影。

兩位是否其實心裡在盤算:中午去那裡大快朵頤呢?

你若來到溫哥華美術館,會看到位在Georgia街的美術館整個牆面,被最具台灣本土味道的「阿媽花布」所包覆,透過視覺藝術呈現台灣的傳統與當代藝術之美;也讓我們來自台灣的移民們,看在眼裡倍感親切。這位揚名海外的視覺藝術家林明弘,正是台灣名人林獻堂的孫子。

白石冬奧考察團2月17日在「阿媽花布」前留影。

阿媽花布

當然這次台灣在溫哥華冬奧藝術節的參與不只如此,他們還邀請了廣為人知與歡迎的雲門舞集、優人神鼓、采風樂坊、拉芳舞團等四個團體,來溫哥華共襄盛舉演出。

「溫哥華歡迎你」之1

「溫哥華歡迎你」之2

「溫哥華歡迎你」之3

「溫哥華歡迎你」之4

「溫哥華歡迎你」之5

加拿大騎警

美術館外面,有兩位英姿煥發的加拿大騎警,一女一男,穿著一身筆挺帥氣的制服,歡迎遊人;想照張相證明「到此一遊」嗎?兩位騎警是來者不拒,甚至主動招呼,讓人受寵若驚!

加拿大騎警

這次不會開罰單嗎?太好了!

果然是人民褓姆啊!各位警察先生女士們,請向他看齊吧!

想到29年前(1981年),第一次訪美時曾到紐約市訪友(研究所同學賴東盛君),在華盛頓廣場遇到兩位看起來頗為嚴肅的紐約市警在徒步巡查,「冒險」上前請求合影,他們也是欣然接受。我以180公分的身高,夾在他們兩位人高馬大的藍色制服中間,竟然看起來好像小了一號!後來看電影,裡面若出現紐約市警察的話,還會感覺挺親切的。(改天我若找到那張照片的話,會把它給掃瞄成數位檔案,再補登上來)

(待續)

發文作者:chhsin123 | 2010/02/14

chhsin321上的旅遊札記

在另一部落格上的旅遊札記

David Hsin

奧勒崗海岸燈塔之旅之一

http://chhsin321.wordpress.com/2009/07/31/oregon-coast-lighthouses-tour-part-1/

奧勒崗海岸燈塔之旅之二

http://chhsin321.wordpress.com/2009/08/02/oregon-coast-lighthouses-tour-part-2/

美國行 (之一)

http://chhsin321.wordpress.com/2008/12/29/usa-journey-part-1/

美國行 (之二)

http://chhsin321.wordpress.com/2009/01/17/usa-tour-part-2/

美國行 (之三)

http://chhsin321.wordpress.com/2009/02/10/usa-journey-part-3/

美國行 (之四)

http://chhsin321.wordpress.com/2009/02/11/usa-journey-part-4/

美國行 (五之一)

http://chhsin321.wordpress.com/2009/02/17/usa-journey-part-5-1/

美國行 (五之二)

http://chhsin321.wordpress.com/2009/02/17/usa-journey-part-5-2/

Elgin Heritage Park步道

http://chhsin321.wordpress.com/2009/02/01/elgin-heritage-park-trail/

發文作者:chhsin123 | 2010/01/23

whos.amung.us

發文作者:chhsin123 | 2009/12/20

淡水行

淡水行

台灣行腳之十一

David Hsin

又是蒙太奇!我們又直接到10月18日(星期天)的台北了。

老朋友

半個世紀算不算長呢?你有朋友交情超過五十年嗎?對不起,你至少必須是五十多歲以上,才可能適合回答這個問題!

Melody的好友珊宜,是她超過五十五年的好友!她們兩位在幼稚園就開始焦不離孟地膩在一起了;而在超過半個世紀的時間長流裡,她們始終都是好朋友,沒有因為時間或空間的改變,而對她們彼此的深厚友誼發生任何影響,這樣的友誼真是令人羨慕。你有這樣的好友嗎?

Melody和珊宜攝於淡水

這次北上,我們就是住在珊宜家裡。

淡水半日遊

10月18日,在南京東路國語禮拜堂參加主日崇拜之後,我們就和珊宜三人結伴前往淡水一遊。淡水對我而言是舊地重遊了,第一次來淡水,是39年前(1970年)的事,那時我在台中逢甲學院唸土木,因為二哥在淡江唸西班牙文,就北上來淡水玩過一趟。之後也曾重遊數次,因此可以看出淡水如今的日益繁華。

有了捷運,前往淡水極為方便。在抵達淡水站之後,可直接轉公車前往漁人碼頭。

淡水漁人碼頭其實就是以前的淡水第二漁港,位於淡水河出海口的右側,如今已經成功地變身為一個兼具漁業發展與觀光休閒的海口景觀公園,成為北台灣重要的觀光景點。

淡水漁人碼頭的主要景點,包括了原木打造的木棧道、人行跨海大橋(又稱作情人橋,是一座流線彎曲造型的斜張橋)。

漁人碼頭有民間經營的觀光遊艇,假日固定航班,招徠客人暢遊淡水河藍色公路,欣賞淡水風光;傍晚時分,從海上觀看台灣八大景之一的淡水夕陽。

但是漁人碼頭失之商業氣息太濃,有點可惜;不過遊人如織,大家也樂在其中!

你累了嗎?坐下來喘口氣吧。

天氣真熱,我們回台比較不容易適應的,就屬「氣溫」了;汗流浹背的,看到有冰店賣各式各樣的冰品,趕緊點了一客「黑糖蕃薯冰」。坦白說,那些蕃薯需要你有大鋼牙才可望對付得了!期望越高,跟那些蕃薯奮戰的失落感越強烈!建議大家,還是點「霜淇淋」可能保險一點。

看到港內停泊的漁船不少,這年頭靠著捕漁維生,恐怕也不太容易吧?

一艘漁船返航,成績還可以嗎?

接著,我們要回到淡水鎮上,用腳,用眼,用鏡頭,也用心,來認識這個古老的小鎮。

淡水街角博物館之1

淡水街角博物館之2

淡水街角博物館之3

淡水街角博物館之4

淡水街角博物館之5

淡水街角博物館之6

淡水街角博物館之7

淡水街角博物館之8

淡水街角博物館之9

淡水街角博物館之10

充滿早期異國風情的建築,隨處可見。

我們前往參觀淡水禮拜堂和滬尾偕醫館。

穿過這個小巷弄,進入偉大的歷史洪流中。

先映入眼簾的,是淡水婦學堂。

現在是淡水教會宣教中心,和長老教會松年大學的淡水分校。

接著到了滬尾偕醫館。

滬尾偕醫館是馬偕醫院的發源地,也開始保護了無數台灣同胞的身體健康!

滬尾偕醫館內部展示之1

滬尾偕醫館內部展示之2

滬尾偕醫館內部展示之3

滬尾偕醫館內部展示之4

滬尾偕醫館內部展示之5

隔壁就是淡水禮拜堂,現在的淡水基督長老教會。

淡水禮拜堂之1

淡水禮拜堂之2

淡水禮拜堂之3

淡水禮拜堂之4

淡水禮拜堂之5

淡水禮拜堂之6

淡水禮拜堂之7

淡水禮拜堂之8

淡水禮拜堂之9

淡水禮拜堂之10

淡水禮拜堂之11

淡水禮拜堂之12

淡水禮拜堂之13

淡水禮拜堂之14

淡水老街有很多有意思的小店!

淡水老街上,新舊建築物融合在一起。

淡水老街旁,每一巷弄都有其特色。

在淡水老街的一個路口中央,他孤獨的看著來往人潮,但無人理會。

有人真的喜歡穿上去招搖:我是壞人?還是,有一個合唱團之類的偶像團體叫做壞人?我這個鄉下佬不知道。

有一家陶笛專賣店,但是店員講的我們聽得蕪撒撒!必須要請出阿彬淑美他們這種專業陶笛演奏家,才可以衡量那些產品品質與價格如何。

發生了甚麼事?沒事!就是遊客多罷了。

熙來攘往的淡水老街,幾乎要寸步難行!

信不信由你!

老街上的一間廟宇

總算是突破重圍,來到淡水捷運站;我的天,也是人潮洶湧!

我們接著趕回台北市,因為跟姪女們(二哥的三個女兒)有約。

星期天的傍晚你要從淡水搭乘捷運回去,心裡要有準備:沒有座位了,站著吧!

發文作者:chhsin123 | 2009/12/10

鯉魚潭

鯉魚潭

台灣行腳之十 (花蓮 10/12星期一)

David Hsin

有些移居加國的朋友,在兒女長大就業之後,偶爾難免心裡興起一股「不如歸去」的衝動!特別是在加拿大就醫的不便與緩慢,更讓人常常不知不覺就聊到「回流」台灣的打算。

若有人問我關於「回流」的意見,希望我提供返台定居何處的看法時,雖然我沒有擔任花蓮縣政府甚麼推廣顧問,也跟花蓮縣房屋仲介公會毫無瓜葛,但我的第一首選都是「花蓮」!

自美崙長老教會牧育館樓梯間外眺依山傍水的美崙。

因為,花蓮也跟溫哥華一樣:「好山、好水」!但決不會「好無聊」!而且,花蓮有三大醫院(慈濟、門諾、國軍八零五總醫院),保證你就醫、檢查,絕不拖延。

從美崙遠眺層層山巒,有如國畫。

我們原計劃10/11返回屏東,車票都買好在手,但臨時希望多留幾天,因而更換為10/14的車班。

台灣的群山氣勢雄偉,多雲陰雨的天氣裡,又呈現另一種不同的丰采!

10/12星期一雖然是陰雨天,吳牧師伉儷一聲「風雨無阻」,我們就上車前往鯉魚潭了。

若是可以住在這樣的環境裡,是多麼享受啊!

美景如畫!

一座特別的房屋。

花蓮的建設也不算落後吧?

花蓮稻米的品質是非常好的!

台九線,經由花東縱谷,連接花蓮與台東。

經過花蓮監獄,前往鯉魚潭。

道路兩旁綠葉成蔭,有如行經綠色隧道。

大雨常常造成泥石傾洩,但現在政府效能有所改善,出動小山貓來及時搶通道路!

途經原住民部落,看到一個勇士獵人的塑像。

培育原住民傳道人的玉山神學院,就座落於鯉魚潭的對面。

鯉魚潭。

也有漲潮?

鯉魚潭有環湖道路,可以騎乘自行車(單車)或步行,繞湖一周。

環湖道路

環湖道路旁溝渠內,水流湍急!

湍急水流的源頭

以下是當天在鯉魚潭拍攝的一些照片:

路旁兩隻美麗的蝴蝶

這裡到底是誰的地盤呢?

今天事真多,對面又來了一個找麻煩的!

紅蜻蜓

凡事都應該有個先來後到的道理吧?你別跟我搶!

這樣就對了嘛?又不是只有一朵花!

螢火蟲的家在鯉魚潭!

旁邊也可以上鯉魚山的步道

這種天氣裡,還是有遊客搭船遊湖!

上廁所的時候不要閒著,好好地思考一番吧:

湖畔種植了特有的台灣欒樹:

找個機會也來鯉魚潭輕鬆一日遊吧!

鯉魚潭介紹

http://www.erv-nsa.gov.tw/user/Article.aspx?Lang=1&SNo=03000108

發文作者:chhsin123 | 2009/12/07

校長夢工廠

校長夢工廠

台灣行腳之九 (花蓮: 10/9星期五)

David Hsin

韓老爹小吃館買到麻花後,邊吃這名聞遐邇麻花,一邊驅車趕往鳳林;鳳林鎮的市區不大,可以用「腳」代替車輛,來參訪這個有趣的小鎮。

鳳林客家遷徙移民史

http://www.fonglin.gov.tw/index.html

在鳳林鎮上的一條小街,你會看到一個奇特的指標,指向一個非常特別的地方:「校長夢工廠」。


這裡據說原本是花蓮縣鳳林鎮「鳳林街長」的官舍,也曾經作為鳳林國中的校長宿舍 (當年鳳林國中第一屆校長張七郎醫師也應該曾入住過) ,後來閒置了一段時間;花蓮縣政府將這一棟木造日式建築加以修繕後,在2004年以「校長夢工廠」的響叮噹名稱,對社會大眾開放,供民眾參訪。


「張七郎醫師」相關資訊

http://www.laijohn.com/archives/pc/Tiun/Tiun,Clong/murdered/Tiun,Gsian.htm

你累了嗎?「校長夢工廠」的門口旁邊,那棵看盡人間蒼桑的老榕樹下,體貼地設置了長條木椅,讓你喘口氣,享受一會兒夏日裡難得的清涼!


典雅的日本宿舍,讓我想起四十多年前,我們住在屏東縣萬丹鄉社皮國小宿舍的美好時光。雖然,當年每日來往於學校(屏東中學)與社皮住家,路途遙遠,頗以為苦;而日後回想,卻發現社皮宿舍在我們生命旅途中,是非常珍貴而值得懷念的一段日子!


校長夢工廠的側面


校長夢工廠的後面,有一座「敬字亭」;在台灣南部各地的客家聚落中,經常可見。


館內有「敬字亭」的詳細介紹。


這裡收集了很多具有歷史意義與價值的物品,但不一定擺在桌上,或掛在牆面,腳下就有不少!


校長夢工廠,這是一個生產「教育夢想」的所在。


圖文並貌的看板,說明校長夢工廠修復與沿革。


裡面也有鳳林鎮客家文史地圖,對瞭解當地客家族群的移居鳳林歷史過程,和相關文物史蹟介紹,非常詳盡。


以「敬字亭」的形狀,將校長們的姓名嵌入其中,這個創意很有意義!我們在館內遇到極為熱心的志工伉儷,相談甚歡,結果他竟然就是鳳林出產的逾百位校長之一的戴國禎校長(戴國禎校長在北市南湖高中任內退休)! 戴校長的夫人胡玲玉主任酷似前衛生署署長張博雅女士,各位看官是否也有此感覺?


戴校長的相關報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ug/28/today-north7-2.htm

http://www.blogtw.com/blog.php?id=228895

感謝吳樸文牧師伉儷,讓我這個教育界的逃兵有機會可以跟兩位教育界的老兵請益。


台灣有戴校長伉儷他們這樣的愛鄉愛家楷模,我們就看見了台灣的希望!


因為鳳林的校長夢工廠,上網蒐尋相關資訊,看到下面網址的東華大學對鳳林的一份研究計畫成果報告;其中附件三,有五位鳳林校長的口述歷史記錄資料,非常值得一讀:

http://kaga.hakka.gov.tw/public/Attachment/941411335071.pdf

校長夢工廠:一萬人的小鎮 八十位好校長(海闊天空網站)

http://www.lcenter.com.tw/hope/Schooldetail.asp?no=53

發文作者:chhsin123 | 2009/12/07

台灣行腳之八

台北行(一)

台灣行腳之八

David Hsin

10月17日,星期六,約了劉清彥弟兄與宋珮姐妹一起聚一聚。

清彥與宋珮都是經由管葉蘭姐妹(Tina)介紹認識的,記得是三年前的夏天,清彥與宋珮應邀由台來加分享,我們有幸可以略盡地主之誼,以後就一直保持聯繫;說起來真是要感謝Tina,讓我們有這殊榮,得以結識他們兩位。

兩年前返台時,就曾與宋珮姐妹在台北相聚,再南下台中跟清彥和劉媽媽共度一個美好的午後時光;這次北上,正好清彥要從台中至台北分享一專題,因此在清彥上午的專題之後,與宋珮姐妹下午在宇宙光主持「電影與小說的比較與賞析」之前的中午空檔,再度一聚。

電影與小說的比較與賞析

http://www.cosmiccare.org/light/other-0908.asp

我們前往相約聚首的華納威秀途中,不得不承認我們夫妻兩人真的是「鄉下人進城」!三十多年前,我在台北唸碩士班時,好友汪士武在聯勤兵工技術學校教書,我常常來找他;而當時聯勤兵工技術學校就在忠孝東路四段頭上,過了國父紀念館就到了,當年感覺有如「郊區」!滄海桑田,如今,那裡變成了「信義計畫區」,台北市最繁華熱鬧的商業區塊!

我們按圖索驥,好像劉姥姥逛大觀園似的,噢!這就是101大樓!

台北市有些高層建築的立面,還真是很有看頭!

轉過來轉過去,我們終於找到華納威秀,宋珮已經在那邊等我們了。兩個屏東長大、從加拿大回來的鄉巴佬,就隨著宋珮進入有著這座巨大雕塑的威秀影城。

來到這家有趣的餐廳(Bellini Pasta Pasta)。

宋珮推薦一種特別的匹薩,果然不一樣,一張匹薩上面是兩種顏色,兩種材料,二合一!酷。

這一道超好吃!抱歉忘記它的名字了。照片說明了一切吧?

清彥與宋珮他們兩位雖然都是盛名遠播,甚至著作等身!但是他們都為人極為謙和,樂於與人分享,也影響了很多人的生命!

在這張小餐桌上,時間過得太快!宋珮必須趕去宇宙光了。

清彥表示到此一遊最值得去的地方之一,是誠品大樓。因此我們穿越熙來攘往的廣場與中庭,看到這頭最炫的牛,輕鬆地趴在那裡,享受喧囂中的寧靜。

雕刻大師朱銘的新作:《人間系列-游泳》,感覺跟過去他的作品,如太極之類的作品,非常不同!

朱銘美術館

http://www.juming.org.tw/opencms/juming/main.jsp?ts=1260172985606&info1=0&info2=0

好像是「女兒想開一間咖啡館,結果老爸給銀子開了一家超豪華的精品百貨公司」?

百貨公司室內

天井

若你尚未有機會來此,不用急,裡面大部分的店還未開張;目前已營業的精品店,大概只有兩三家吧。

為什麼有人會為了上面那六個英文字母,一擲千金而面不改色?名牌情結?

似真?實幻!捕風?捉影!

造訪誠品之後,清彥趕搭高鐵回台中。今天享受這兩位主內兄姐的盛情接待,至為感恩!

兩個快樂的鄉下人,沒有去101,還是很快樂。

夜幕低垂中的101。

國父紀念館廣場的降旗。

好多人在參觀?原來是來自對岸的旅行團搶著照相,難怪這個姿勢擺了好久。

所謂的101,不過在我兩手之間而已!沒對準?那要怪照相的那個傢伙功力不夠。

國父紀念館廣場有一些街頭藝人表演,但我們覺得這一對最棒!他們夫婦都是視障人士,但殘而不廢,以歌聲自食其力。歌聲動人,但他們站在那裡,更為感人!向他們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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